“瑞丽市畹町镇原副镇长何干约,在扶贫项目中优亲厚友,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;梁河县勐养镇卡子村委会副主任阙红茂,利用职务便利,收取农户建房补助资金,受到党内警告处分;陇川县清平乡陆坤村委会原党支部书记金麻用,利用职务便利,违规申报套取农村低保金,受到开除党籍处分;盈江县卡场镇黑河村原党总支部书记姜吉然,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,虚报冒领扶贫资金,受到开除党籍处分。”德宏州纪委监委集中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典型案例。2018年,州纪委监委网站就曝光了类似的“蝇贪”问题32起。
去年,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紧盯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、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,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,坚决惩治“蝇贪”,守护好贫困群众的“奶酪”,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。州纪委监委组成多个专项纪律检查组,采取不打招呼、不定路线、明察暗访、交叉检查、实地随机抽查等办法,多轮次深入5县市和州直相关部门对全州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执行脱贫攻坚作风纪律情况进行调研督查,共接受扶贫领域问题和线索1044件,办结746件,立案审查7件,结案4件,给予党纪处分4人。
依托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,运用脱贫攻坚“五级联动”监督平台,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和诉求。去年,该平台录入问题线索9040件、已办结9030件、办结率99.9%;其中,录入脱贫攻坚问题线索4808件,已办结4781件,办结率99.4%。
“州委第二巡察组在对芒市镇开展巡察工作中发现,该镇轩岗乡筠竹园村委会11个村民小组存在低保资金二次分配的情况。依据这一线索,镇纪委监委对筠竹园村委会11个村民小组22名村组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,15.9万余元上缴的涉案低保资金按原渠道返还。”发挥巡察利器作用,州委对扶贫领域进行专项巡察,制定了《德宏州脱贫攻坚巡察任务清单》,对扶贫任务重、问题反映多的重点地区,巡察下沉覆盖到乡镇,延伸到村组,对问题比较严重的地方,专项巡察覆盖到村组,对深度贫困地区,开展多轮次、滚动式督查,着力发现政策意识淡薄、落实政策变通走样、加重群众负担,搞数字脱贫、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“四风”问题以及刁难群众、吃拿卡要、优亲厚友、假公济私等问题。
州纪委监委还建立完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直查直办、领导包案等机制,对扶贫领域性质严重、影响恶劣、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,由州纪委监委直接查办、包案督办,采取建账、对账、查账、销账、交账的“五账工作法”,按月动态报告信访件办理情况,及时掌握信访举报件办理进度,力求全面调查到位。去年,州纪委监委常委委员对5县市的12件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立案6件、处分15人。
“绝不让扶贫项目资金成为‘唐僧肉’,坚决斩断伸向困难群众救命钱的‘黑手’,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。”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,对脱贫攻坚政策动“歪脑筋”的坚决查处,绝不手软。(李艳)